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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 庆 市 信 息 产 业 局
职能配置、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
根据《大庆市党政机构改革方案》(黑编[2001]188号),设置大庆市信息产业局(以下简称市信息局)。市信息局是主管信息产业和社会服务信息化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。
一、主要职责
(一)贯彻执行国家、省信息产业管理的法律法规,研究起草信息产业的有关政策和管理办法;组织制订信息产业发展目标、中长期发展规划
和年度计划。
(二)负责提出信息化建设技术标准;负责重大信息化项目的审核、立项和质量监督、验收工作;提出政府用于信息化建设的投资计划,
并组织实施;组织协调跨部门、跨地区、关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信息化项目的建设工作;指导、协调和组织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;承担市
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。
(三)负责信息网络规划、建设、审批工作;负责信息网络建设资质的审批和软件企业、系统集成企业资质初审;负责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
网资格审批及市党政群机关在互联网上注册域名的审核工作。
(四)组织协调信息基础设施建设;负责有线电视网(包括无线和有线电视网)的统筹规划和行业管理。
(五)贯彻执行国家、省信息产品制造业、软件业的技术政策、技术体制和技术标准,广播电视传输网络的技术体制与标准,组织制订相应的
技术政策和技术标准,指导信息产品质量监督与管理。
(六)根据国家产业政策与技术发展政策,引导扶持产业发展,指导产业结构、产品结构和企业结构调整。
(七)负责推进信息产品制造业、软件业的科研开发和新技术推广应用工作,组织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引进技术的消化、吸收和创新。
(八)负责行业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,负责电子信息行业计量检定员核准。
(九)依法对信息市场进行监督管理,实行经营许可证制度;负责互联网信息服务初审;贯彻执行国家信息服务资费政策,按照有关规定参与
制定地方信息服务资费政策。
(十)指导、协调和组织信息网络安全工作;负责信息网络安全技术、设备和产品的监督管理。
(十一)负责信息化合作与交流工作;负责信息化领域课题调研工作;负责信息化宣传、普及教育、人才培训和智力引进工作。
(十二)承担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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